有关人士表示,建设部等四部委2004年5月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按照这个办法,经济适用房没有被盗卖的可能。但事实上,经济适用房不仅可以盗卖,甚至还有公认的行情。没有严格的落实措施,完善的法规只是一捅就破的纸面防线,而那些本应当监守防线的人往往就是突破防线的主力。如果没有把关人的配合,倒房的人怎么可能拿到经济适用房?要想把纸糊的防线变成铜墙铁壁,关键是不仅要有人设置防线,还要有人把守防线,有人建设和维护防线。
“如果经济适用房制度不完善,不仅不能起到社会保障作用,还会出现更多住经济适用房的人开奔驰、宝马车的情况,那样还不如取消它!”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尹中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