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士表示,“一户一房”制,是一个从百姓现实困难出发、站在百姓立场的制度,但有些理想化,在理论与操作上都很难实现。
从理论上看,“一户一房”制与住房市场化的改革趋势不符,而且依靠行政手段过多,会使住房资源的配置不仅缺乏效率,也会导致新的不公。从操作上看,如果保证每户居民都有住房,这就带来很多问题——例如,如何界定低收入者?进城的农民工应不应该拥有住房?对于按人们的社会贡献、年龄、职务等来确定居住标准是否可操作,是否公平?
“政府回购”有没有可能
“相对于居者有其屋,我更提倡政府在解决住房问题上做到居者有屋住。”陈祥福强调,在解决百姓住房难的问题上,政府要承担起主要责任,通过回购房以及建设大量廉租房、微利房加大社会保障性房源供给。这些房子提供给普通百姓的同时,也能缓解供需矛盾,降低房价。
陈祥福认为,在房改过程中,一些人取得了两套(或以上)的住房,应只允许其居住一套。多出来的,由政府回购,再把这些房子作为廉租房、微利房出租、出卖给低收入者。
但有网友担心,现实是,人们基本按国家承认的价差取得了这些房子的产权,“回购会付出多大成本,会引起多大震动,会带来什么样的社会问题都不好说。”
“回购存在操作困难,也会耗费巨大财力、物力。与其倒算历史旧账,不如引导这些公房走向市场,在市场中合理流通。政府把回购的钱,作为人们租购这些房子的补贴可能更合理。”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裁胡景晖表示。
据胡景晖推算,北京目前至少有410万套存量房,其中200多万套是公房。
理论推算加上参考国外相关经验,北京市场应当有24万套以上的交易量。然而,北京去年参加交易的只有7万多套,房源供给严重不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过高的房价。“政府有回购的财力、物力,不如用来引导这些公房走向市场流通。”
相关法学专家表示,国家的政策不能出尔反尔,不能侵犯人们的合法权利。我们国家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来之不易,如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私权作出让步,也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这样才不至于有损法律的权威,降低政府的信誉。
“一户一房”应该解决谁的问题
胡景晖认为,商品房作为一种商品,应该具有投资属性,而且,应该是一种稳健的、中长期的投资。政府可以通过宏观调控来引导房地产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但不能抑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