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议改革国家能源和环境管理体制,成立“能源部”,环保总局升格“环保部”
统一能源监管加强环保执法
“节能降耗的形势这么严峻,任务这么艰巨,却连一个统一管理能源的部门都没有。好几个部门分头管理,恐怕意味着谁都可以管,谁也都可以不管!”
“环保的严刑峻法和职能部门的高调作为,却守不住一方山水澄明,说到底就是因为环保部门不够强势,执法腰板儿不硬,话语权太小!”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06年全国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的两大目标,使“节能减排”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了空前关注。不少代表和委员认为,节能减排没完成任务,从根本上是因为经济增长方式仍然粗放,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但同时也暴露出我国现行能源和环境管理体制的极大弊端。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在向大会提交的一份建议中说,改革国家能源和环境管理体制必须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具体建议有二:一是尽快成立国家能源部对能源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二是将国家环保总局升级为环保部,赋予环保执法部门更大的“话语权”。
人大代表的这个建议引起了两会代表委员的广泛关注。
【呼声一】成立能源部统一监管能源工作
【现状】多部门分散管理权责不明
当前,我国对能源实施的是综合管理。负责能源管理的涉及国家发改委、电力部门和环境保护等多个部门。由于没有统一管理机构,能源管理人员的数量从中央到地方,也呈“倒金字塔”结构——虽然国家发改委下设了能源局,但各省大多只有一两个人管理全省能源工作,到各市往往只有一个人兼职管理,县以下则根本就没人管理。
黄细花代表指出,由于人员少和精力有限,难以站在全局的高度对我国能源工业的发展制定全面、统一和科学的发展战略,也难以针对国内外能源的变化采取及时有力的措施。另外,能源管理体制分散,职能交叉与权责不明,相关部门更不可能从全局的高度来谋划全国能源发展和安全问题,更多的只是对能源的生产和消费提出要求,从而导致能源方面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相互矛盾。
火电与水电怎样配置才能合理?煤炭的洁净化与电厂脱硫究竟如何协调?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研究、开发和利用,农村能源供应体系的建设……一系列事关国民经济发展的根本命脉问题,在现实管理中矛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