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河南省进行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的部署,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在河南省全面实施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近日,财政厅负责同志就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能否简单介绍一下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负责人: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根本措施,其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有利于矿山企业在利益机制和价格杠杆作用下,更加珍惜宝贵的矿产资源,提高资源开采效率;有利于消费者更加注重节约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恢复和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增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入,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其次,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改变传统体制下廉价或无偿使用资源的情况,有利于建立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和环境治理成本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形成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的体制、机制。
第三,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解决矿业权取得有偿与无偿并存的“双轨制”问题,有利于理顺资源收益分配关系,规范矿业市场秩序,建立权责一致的管理体制,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第四,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合理调整政府和企业、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关系,有利于把地方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资源富集地区经济加快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发展格局。
问:能否介绍一下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
负责人: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坚持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并举的原则,以深化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和建立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合理成本负担制度为核心,以促进煤炭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和不断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建立煤矿矿山环境与生态恢复责任机制为目标,相应调整煤炭资源税费政策,逐步使煤炭企业合理负担煤炭资源成本,使煤炭产品价格真实反映价值,各级政府依法监管并获得相应收益,同时加大对煤炭资源勘查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