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据国土资源部消息,近日出台了《关于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的通知》,2007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暂停受理新的煤炭探矿权申请。《通知》规定:除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煤炭开发项目和使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或省级地质专项资金开展煤炭普查和必要详查的,可以设置煤炭探矿权外,全国暂停受理新的煤炭探矿权申请。
点评:符合国家对于煤炭业的一贯政策
此次国土资源部出台暂停受理探矿权的文件,符合近几年国家对于煤炭行业的一贯政策。 2005年《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煤炭是中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国务院的这份纲领性文件,是指导近两年来各部门出台有关产业政策的指挥棒:2006年初发改委把煤炭列为潜在产能过剩行业,严控新项目开工;2007年初安检总局要求加快关停小煤矿进程;山西省试点煤炭成本完全化。这些政策的目的,都是要保持煤炭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该政策有利于抑制产能增长,促进能源节约
国土资源部的该文件,相当于釜底抽薪,从最初的源头上关紧阀门,避免因煤炭勘查投资过热而出现产能过剩问题,保持煤炭生产基本稳定。这样,将有利于保持煤炭价格高位运行,促进能源节约。
根据《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6年中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1.21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23%,但比“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还有相当大差距。
通过提高煤炭等能源价格,将有利于通过经济杠杆的手段实现节能目标。
2.《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正式印发
政策背景:根据《规划》,到2010年,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要比2005年下降25%以上,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起数要比2005年下降20%以上,职业危害严重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维持对煤炭行业的增持评级
通过提高煤炭等能源价格,将有利于通过经济杠杆的手段实现节能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