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罡
盗抢手机450余部价值41万余元———
本报讯 昨天上午,被控在两个半月的时间内抢劫盗窃450余部手机的王明先和王雷,因涉嫌抢劫和盗窃等罪名在海淀法院接受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在2006年3月1日至5月14日期间,27岁的王明先和20岁的王雷破门闯入位于顺义区的世纪通讯器材商店、海淀区公主坟华鹰大厦和丰台区金飞鸿电讯商场丽泽店等地,抢劫盗窃450余部手机,总价值41万余元。
2006年6月8日凌晨3时许,在海淀区公主坟华鹰大厦附近接受民警的盘问检查时,“做贼心虚”的王明先以暴力手段抗拒民警抓捕,致一民警受伤。后民警将王明先、王雷当场制服。对于检方的指控,王明先等表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