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窦红梅)为推动北京市电信资费改革,市消协本周将发布有关不合理电信资费的系列专家观点。在抨击过手机套餐后,昨天,市消协再攻手机漫游费。有关专家呼吁,电信企业提供手机漫游服务实际上成本趋近于零,漫游费应降低直至彻底取消。
“现在的漫游费设置实质上不再是保护西部市场的初衷,而是保护了东部的高额利润,成为东部地区性‘关税保护’”。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表示,漫游费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移动通信发展初期的历史背景下制定的。由于当时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西部的电信成本远远高于东部,为了保护西部地区的市场,设置了漫游费。现在10多年了,情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一是电信产品的普及率已经相当高。二是我国的通讯网络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网。三是企业提供漫游服务的成本很低,几乎是无穷小逼近于零,趋近于零的成本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北京地区资费高的关键问题是漫游费的“关税保护”。只要把漫游费撤消了,就能从根本上解决北京的资费偏高问题。首都信息股份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陆晓晗认为,漫游费实质是移动通信网在不同区域间设置的“海关”,漫游费的存在,实际增加了各区域间资费的结算成本,不利于建立统一的规范市场。高额的漫游费限制了消费者充分享受现代化技术带来的便利服务。
信息产业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培芳(杨培芳博客,杨培芳新闻,杨培芳说吧)进一步提出,移动通话费相对10年前已经大幅度降低,但是,漫游费还维持10年前的水平肯定是不对的。漫游服务肯定是有成本的,提供任何一种电信服务功能都应该分摊网络成本,但是分摊成本难以精确计算,建议将漫游费打包到功能包月制中去,这样从形式上漫游费也就实现了简化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