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十一五”期间,信息产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答:结合发展思路的要求,在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规划》提出了由主要经济指标、服务水平目标、创新能力目标、竞争能力目标、协调发展目标等五个方面构成的产业发展目标体系。其中,定量目标可以简单概括为三个“10”,即:到2010年,我国信息产业总收入达到10万亿元,我国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0%,全国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0亿户,此外,电子信息产品进出口额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比重继续保持在35%左右;定性目标可以概括为三个突出:一是突出了信息产业的自主创新,二是突出了产业集群化发展;三是突出了产业的协调发展。如果这些目标都能实现,那么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的地位将更加突出。
《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的八项主要任务。电信业要加强技术和业务创新,加快建设和完善信息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综合信息服务水平,推动全面转型;电子信息产业要大力发展核心基础产业,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式发展,重点培育新的产业群;同时,还要推动现代邮政业发展,加强无线电管理,大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支撑能力。此外,还提出了12项重大工程,涉及信息产业要重点发展的各个领域,并将其作为实现八大任务的具体措施。
问:《规划》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基本理念,从体制机制、自主创新、监管体系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
体制机制方面,《规划》从加快产业立法、完善产业政策、深化行业体制改革、加强行业监管机构等角度,提出了制度环境建设的具体措施。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方面,《规划》提出要从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出发,通过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并提出了“支持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集成创新,鼓励原始创新”的总体创新思路。
健全监管体系方面,行业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加强和规范管理,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电信市场监管体系,把行业监管的重点放在企业与用户、行业与国家的两个界面,加强对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