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2006年6月23日,美国企业向美国商务部提交了反倾销起诉书,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部分聚酯短纤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征收101.52%的平均反倾销税。
美国负责反倾销调查的部门有两个:一是美国商务部,负责调查和裁决外来进口产品是否以低于公平价值在美国市场上销售,且计算出倾销幅度;另一个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负责调查和裁决外来的倾销产品是否对本国同类工业造成损害。
收到申请不到10天,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便同意正式立案对中国进行反倾销调查。此次被直接列名的中国聚酯短纤生产企业共54家,而江南化纤、远纺工业(上海)和宁波大发企业被要求强制应诉。
消息一出,中国聚酯短纤产业一片哗然。该案件对中国化纤产业至关重要,并间接影响到纺织服装业的出口前景。仅宁波慈溪就有近50家化纤企业将陷入困境,数万工人面临失业。
是积极应诉?还是听天由命?作为中国对美国聚酯短纤的第二大出口企业,江南化纤虽然清楚地知道应诉美国反倾销要面对漫长的诉讼过程、严格的现场核查、高额的律师费用,以及胜败的不确定因素,但为了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利和整个行业的出口利益,江南化纤毅然选择了前者,决心以积极应诉来渡过难关。
初裁结果不利积极应诉另寻对策
在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开始反倾销调查后,江南化纤没有任何犹豫,迅速组成应诉工作小组,在律师的具体指导下,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反倾销应诉工作中。在立案后的5个月中,江南化纤和律师团队根据美国商务部的要求提交了大量的问卷答复、数据信息和支持材料,递交的材料多达几千页,并针对这些材料中的内容与起诉方进行了多次针锋相对的书面抗辩。
然而,初裁结果并不理想,2006年12月26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案件的初裁结果,江南化纤被确定为15.3%的倾销幅度,是所有应诉企业中最高的。面对这一出乎意料的结果,江南化纤没有慌乱和灰心,而是和律师团队一起进行了细致的分析。
他们从初裁披露的裁决基础来看,江南化纤提交的数据和材料的可信性和完整性得到了美国商务部的肯定,导致倾销幅度高的惟一原因是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企业的进口港杂费用和江南化纤使用的部分原材料适用了不合理的替代价值。在充分分析的基础上,企业确定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首先,要顺利通过美国商务部的现场核查,证明江南化纤提交的数据是充分可信的;其次,利用所有渠道和资料说服美国商务部在终裁中使用正确的替代价格。他们深知,终裁才是决定应诉成败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