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质检总局12 月27 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为首批通过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市场准入审查的29家生产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证书。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副司长鲍俊凯、王红、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办主任李迎丰、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杨伟民、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会长廖正品等领导为这些企业颁发了生产许可证书(企业名单附后)。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经过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决定对食品相关产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并于7月18日正式启动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
半年来,这项工作在各级质检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的努力工作和大力配合下,广大企业广泛参与,取得了重要成果。
截至目前,首批通过市场准入,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上海人民塑料印刷厂、北京德宝商三印刷有限公司、奇妙包装(深圳)有限公司、珠海中富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均是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的优秀企业,申请准入的产品共有97 个,覆盖了本次实施准入的全部39个产品品种。今后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选购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应认准标有“QS”标志的产品。国家质检总局宣布,将于2007年8 月底开始,对此次列入准入范围的产品进行无证查处。
进入无证查处阶段后,已经获证的企业可以正常生产;已经提出审查申请,但正在审查过程中,还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上标明“试制品”,并将产品批批送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才可以出厂销售;尚未提出审查申请的企业,不得生产,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其产品。国家质检总局建议广大企业尽快提出准入申请,避免因获证较晚而影响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