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能源法》国际研讨会的消息称,《能源法》初稿已于3月完成,预计5月底形成征求意见稿,年底或可报送国务院。
国家能源办公室副主任、《能源法》起草专家组组长徐锭明在研讨会上介绍,去年1月,国务院决定成立跨部门的能源立法起草组;至今年3月,《能源法》的工作初稿已经形成。
《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副组长、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叶荣泗预计,至今年5月底,《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将可以形成,然后发送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并在社会上更大范围地征求修改意见。估计今年年底,《能源法(送审稿)》可望基本完成,并报送国务院。
法律起草组成立了由能源、经济、法律、经济管理等方面16位专家组成的起草专家组,其中四位为常驻专家。
徐锭明介绍,《能源法》旨在解决能源领域基础性、综合性和全局性问题,在中国能源法规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
叶荣泗表示,希望《能源法》成为能源单行法律的上位法(即该领域的基本法律),建议通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大审议。中国既需要能源单行法,也需要综合性的《能源法》,这已经成为共识,因此,将《能源法》定位于能源领域基础性法律是适当的。
据悉,在《能源法》的工作初稿中,主要涉及战略与规划、能源管理主体、市场开放与监管、能源资源开发与建设、能源供应与服务、能源利用与节约、能源储备与应急、农村能源、能源环境与保护、能源技术进步与科技创新、对外能源合作和法律责任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