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还了解到,“三包”期内经第二次修理后,仍出现同样质量问题的;“三包”期内因质量而发生鞋底断裂(胶粘皮鞋在一个月内)、鞋面皮革断裂的,消费者可要求调换;售出鞋类在一周内发现严重脱胶、裂浆等质量问题,商家应给予调换或退货。
鞋磨脚不属于退换范围
日前,消费者马女士在张家港市某商场花680元给儿子买了一双某品牌运动鞋,3月7日下午儿子从学校回家,一到家就嚷着脚疼,马女士赶忙给儿子脱下鞋子,一看,脚后跟已经被磨出了一个大水泡。晚上,马女士带着儿子一起来到该商场要求换鞋,商场以没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了马女士换鞋的要求。
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说,像马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并不属于鞋子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害,因此不能退换。消保委提醒消费者,人脚由于运动的关系,下午时脚比上午的大,因此购买鞋子时,下午挑选可能更合适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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