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产业发展,缝纫机企业对标准问题更加重视,缝纫机行业协会也在今年为标准化工作的制定投入了相当的精力。那么,企业认为标准化的制定应该考虑到哪些问题呢?
标准制定应考虑企业实际 邱卫明(杰克缝纫机公司)
企业自己提出的标准意向,不应理所当然地分配给该企业制定完成,而应该由行业协会和标委会根据企业特点和实力来分配任务。
这就像高考阅卷工作时规定要有规避制度一样,标委会分配任务时,也应该有相应的规避措施,如果某个企业在某方面的实力不够强,那无论怎样申请也不能分配给它。
标准合定还是分定要随形势改变 罗一明(上海惠工三厂)
大多数整机厂家不生产电控产品,而电控厂家也不生产整机,但现行整机标准与电控标准却是合并的,这就带来了一个大难题。
比如,整机进行出厂检验时,不可能拆开一台已装配好的整机去测验。而固定用一台测试用电机来测试所有整机,又不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
因此,整机与电控标准还是应该分开制定。建议机电一体化的原则之上,分开制定整机与电控标准,大大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
逻辑合理的大框架亟待完成 雷杰(上海缝制机械行业协会秘书长)
去年年会,曾为一个振频的具体参数讨论了很久,由于缺乏具体的标准框架,最终没争出结果。因此,要先制定合理的大框架,再去充实、完善和细化。
举例来说,有的服装厂称牛仔和皮革为厚料,那么呢布、混纺布,以及多层重叠的各种布料该如何归类呢?这归根结底还是尚未制定最基本的框架。如果基础研究扎实了,基本框架确定了,再来讨论这些具体参数就不会出现以上的局面。
强制性标准再难也要执行 甄力(上海鲍麦克斯公司)
由于缺少强制性标准,一项标准辛辛苦苦制定出来后,却根本没有太多的企业在实际中去实施和应用。这势必会在执行过程中影响效力,与协会和企业的各种努力背道而驰。
行业中仍存在不少急功近利的企业,只把赢利放在首位,面对这些标准,他们一般不会投入精力和财力去实施。
因此,新成立的标委会电气专业组开始着手制定一些强制性的标准,即使再难也要执行,因为这是对产品质量最基本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