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按照财政部近日制定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管理办法》规定,今年财政部将对试点省级政府组织开展的特定农作物品种的保险业务,按照一定比例,为参保农户保费提供补贴。中央确定的补贴险种的保险标的为种植面积广、关系国计民生、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农作物,包括玉米、水稻、大豆、小麦和棉花;其保险责任为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中央确定的补贴险种将以“低保障、广覆盖”为原则确定保障水平,保障金额原则上为农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对于中央确定的补贴险种,《管理办法》规定,在试点省份省级财政部门承担25%的保费后,将由中央财政再承担25%的保费。其余部分由农户承担,或者由农户与龙头企业,省、市、县级财政部门共同承担,具体比例由试点省份自主确定。各试点省份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试点农作物的品种、保险责任的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以及保费补贴比例。
据了解,农业保险是管理农业风险、保障农业生产的有效措施,也是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建立促进现代农业建设投入保障机制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保险问题十分关注,连续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对加强发展农业保险都提出了的相关指导意见。自2004年开始,我国部分地区相继开展了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在各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经过近几年的摸索与发展,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农业保险也取得了较好的发展势头。据统计,2006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已达8.46亿元,同比增长15.98%,农业保险保额达到了733.21亿元。
据保监会有关人士介绍,近几年来虽然我国农业保险的试点工作在全国的10多个省市相继得到了开展,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各省农业保险的开展是由各地方政府为主导进行的,各地在开展农业保险方面认识、积极性和财力存在差异,因此整体上各地农业保险在开展力度、深度和广度上都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有待解决。这位人士表示,今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的开展,在全国范围内将对各省农业保险的发展产生一个非常好的示范效应,不仅会提高各地方政府对加强农业保险重要性的认识,而且今后在中央财政资金的带动下,地方财政对于农业保险的投入力度也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加大,这将对我国农业保险在更广范围和深层次开展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