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执法】中低档衣物大多未标注安全标识
所谓的GB18401是指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范将服饰纺织品分为A、B、C三类,分别是婴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同时根据不同类别的产品对甲醛、PH值、色牢度分别提出了限量要求。这一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虽然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但记者却在调查中发现,市场上有相当多纺织产品未按要求标上安全类别,有的甚至连产品标签也不完整。
1月24日,记者随瓦房店市工商局消保科执法人员对瓦房店市3个服装商场12个服装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只有一些大的品牌服饰有衣物安全标识,而绝大部分中低档服装及一些知名度较低的服装品牌并没有标注衣物的安全标识。记者在几家中低档服装店发现,大部分服装标签上只有商标名、面料成分比例、洗涤说明等简单内容,有的甚至连产品标签都不完整。为了净化节日服装市场,确保消费安全,瓦房店市工商局消保科在春节前再次对瓦市较大的5个服装经销网点及10家精品店进行检查,并对其中两家服装店所经营没有安全标准的服装进行了查扣,并立案调查。
【记者调查】大多数商家顾客不识安全标识
在跟随执法人员执法的过程中,记者随机采访9名销售人员及6名顾客,竟有13人不知道服装还有安全标识的规定。
记者在某商场童装区,表示想为侄女买一套春装时,一名售货员推荐着相关款式,记者接过这些样式新颖、质地柔软的小衣服时,发现上面并没有安全标识,便问道:“这衣服没有安全标识能穿吗?会不会对婴儿的身体有伤害?”随后,售货员找出一件带有“甲醛含量符合国家标准”标识的套装说:“你看,这有‘甲醛含量符合国家标准’,这就是合格的。”乍一听,售货员说得好像头头是道,但按照国家规定,婴幼儿用品应符合A类产品的技术要求,其安全标准不仅规定了纺织品中甲醛含量标准,同时也对禁用偶氨染料、PH值、色牢度和异味等也作了规定,仅标注甲醛含量显然是不够的。随后,几家经营服装店的店主及一些销售人员向记者表示,对于标注安全标准,他们都不是很清楚,“何况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除了看服装的品牌及样式外,一般不会问服装的安全问题。”
【答疑解惑】无安全标识服装有隐患
【为你支招】看清安全标识,买衣服也要“望闻问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