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油网 | 作者: | 日期:2007-4-19
“新的目录仍然将重点放在抑制‘三高一资’产品上,而对炼油业加工贸易的再次收紧,说明了政府调整加工贸易结构的决心。”4月11日,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专家牛犁分析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环保总局5日联合发布的《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时说。
这份目录在2006年版的基础上新增了186种产品,使中国禁止从事加工贸易的产品总数达到990种,其中大量增加了石化产品,并首次禁止从事加工贸易的重柴油、5-7燃料油、蜡油、其他柴油及燃料油、其他重油及制品等能源产品的进出口。
目录为何如此大规模地对柴油等能源产品发出禁令?又为何选择这样的时机出台?
作用:降低能耗、保护环境,避免外贸两头受压
加工贸易作为我国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形式,简单来说就是指以加工为特征的进出口贸易,即国内的生产厂家从国外进口保税的原材料、配件等在我国国内生产组装,生产出的成品再外销国外的贸易活动。
按牛犁的观点,长期以来,加工贸易在我国外贸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然而却一直“为别人作嫁衣裳”,一些国外企业把某些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环节转移到我国,产品的附加值很低,企业只是收取加工费,所以从事加工贸易企业的利润也相应不高。造成中国企业只赚几块钱,却受国内国外两头挤压的局面。因此,一些人曾经称中国为“世界加工厂”也不无道理。
他进一步说,多种燃料油、柴油、重油产品被首次禁止进行加工贸易的进出口,是国家节能减排、控制能耗,调整经济结构政策下的具体措施。由于加工贸易附加值较低,近两年又带来了大量贸易顺差引起国际纠纷,因此政府一直极力希望可以调整结构,其中对资源、能源产品最为重视。
对出口的低附加值高能耗产品来讲,其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大量能源可定义为“出口隐性能源”。加工贸易需要进口大量能源,尤其是石油。如果大量采用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石油,一来会引起中国消耗大量能源的误解,造成一些国家抨击中国的旺盛需求使世界能源价格上升;二来浪费了中国急需的能源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