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全国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在海口召开。
3月29日,全国海洋石油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在无锡召开。
相隔不到一个星期,国家安监总局就相继召开了两次以海洋石油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全国性会议,表明当前海洋石油的安全生产问题已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这两次会议传达了这样的信息,2006年全国海洋原油产量3000多万吨,天然气产量71亿多立方米。计入海洋石油统计范围的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尽管死亡率在全国各行业中处于较低水平,但目前海洋石油安全监管已经冒出不少令人担忧的薄弱环节。在2006年国家安监局组织的海洋石油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中,共发现各类隐患和违章问题109项,如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技能有待提高,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等,涉及3个石油公司的11个基层作业单位,其中也包括外国作业者。 同时,伤亡事故及险情时有发生。2006年在东海和南海分别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事故,两起事故都是由于不遵守规程,违章作业造成的。2006年8月3日晨,中海油所属“海洋石油298”号生活支持船在广东省上川岛以东18海里附近海域遭遇台风袭击,68人遇险,经多方营救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海洋石油开发是世界上公认安全风险最大的行业之一。而我国的海洋石油开发正处于“大跃进”状态。一是工程量激增。中海油“十一五”要投资1000亿元左右发展50个油气田,陆续建造各种类型钻井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轮等25艘;中石油“十一五”要在渤海湾油田的滩浅海区域形成约900万吨的产能,是2006年实际产量的6倍左右。 二是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严重不足。 三是海洋石油开发面临新的技术难题。这些情况都对我国海洋石油开发的安全生产构成压力,稍有不慎,就要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针对海洋石油生产中所存在的诸多安全隐患,安监总局要求加强海洋石油企业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和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将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向相关分部、监督处备案。对于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负责人、资金和时限,限期整改;对于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订治理方案,在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加强监控,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严格安全行政许可,做好海洋石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各海洋石油企业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已发布的《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完善本企业的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加强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演练的实用性,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