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化工讯:据悉,2006年1-11月,我国生产化肥(100%折纯)4778.9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12.7%,其中,氮肥3502.1万吨,同比增长11.7%;磷肥1084.6万吨,同比增长15.5%;钾肥186.2万吨,同比增长17.5%。2006年受国内化肥供应充足,国际市场化肥价格上涨等因素,肥料进口1129万吨,同比下降19.2%;(1-11月尿素进口4万吨,同比下降40.3%;复合肥料172万吨,同比下降18.3%;氯化钾594万吨,同比下降26.6%)
与此同时,受国家限制化肥出口政策的影响,化肥出口整体也呈现下降趋势。1-11月,一般贸易方式出口化肥185万吨,同比下降6.4%。其中,受影响的主要是尿素,1-11月,尿素出口98.5万吨,下降19.8%;氮、磷、钾复合肥出口18万吨,增长50.3%;磷酸二铵出口68万吨,增长9%。
化肥相关政策
2006年,国家继续采取综合调控措施,确保化肥供应,稳定化肥价格。
国家继续对化肥生产用电实行优惠电价;继续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继续对化肥铁路运输免收铁路建设基金。继续暂停对尿素、磷酸二铵、磷酸一铵的出口退税;对尿素出口征收的季节性暂定关税,1-9月按30%的税率、10-12月按15%执行。为缓解化肥年产季销的矛盾,保障用肥旺季的市场供应,积极组织冬储,化肥冬储量由600万吨左右提高到800万吨。
同时,加强和改进化肥价格管理。对化肥批发和零售价格,仍实行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等形式管理,化肥出厂到零售的综合经营差率原则上不得超过7%。适当提高化肥价格市场化程度,对列入中央定价目录的大型氮肥企业生产的尿素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出厂价上浮幅度由10%提高到15%、下浮不限;进口钾肥港口交货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列入地方定价目录的化肥出厂价格和地方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和生产经营成本,参照大型氮肥企业尿素出厂价格和中央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管理办法制定。未列入定价目录的其他化肥出厂价格,继续采取最高限价、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等管理方式。此外,还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化肥等农资价格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