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出台的《长沙市贫困残疾高中生扶助方案》规定,从9月1日开始,对长沙市贫困在校残疾高中生(含中专、中技、职高)每人每学年资助1000元。
凡是本人为长沙市户籍,已在读或当年被学校录取的城乡贫困残疾高中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由本人持户口本、家庭贫困证明,于每年9月15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通过审核后都可获得扶助。受助对象每年度确认一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建立受助对象跟踪回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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