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教育厅和省政府纠风办、省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对2007年全省教育收费做出了严格规定。这学期我省已经免了农村娃的学杂费,并开始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农村娃住政府财政资金建设的宿舍,不用缴住宿费。使用其他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在公用经费基本标准落实到位前,学校可以收住宿费,但住宿费标准最高不得超过50元/期,并从2009年春季开始取消。
择校费是教育乱收费的“重灾区”,省教育厅重申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招收择校生要按照报名学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次招满,并进行公示。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
以改制为名举办“校中校”、“校中班”乱收费,也是近年来教育收费举报的热点,我省已经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按照规定,没有达到“四独立””(独立办学、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或校舍、独立财务核算)并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学校,要执行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公办普通高中所办分校达不到“四独立”的,必须停止招生。
另外,公办高中除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可以代收书本费、作业本费外,不能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性质的代收费,学校也不能用代收书本费、作业本费购买教辅材料及其他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