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的落实,确保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享受到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的落实。
二是继续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加大对原有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力度,禁止公办学校假借办分校、实验校之名高收费、乱收费,依法规范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举办重点校、重点班,严禁以实验班等名义额外向学生收费。
三是强化收费监管。进一步落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择校生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人数的30%,并逐年降低择校生比例和择校收费标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和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下大力气治理教辅材料过多过滥、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有偿补课以及其他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等问题。
四是加强对学校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的治理,给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办学环境。
